記得二年前,我們剛創辦法治報紙,每次截稿,心情都很不好,因為,又看到一大堆司法不公、裁判惡劣的東西,我們卻毫無作 用,頂多,只能不怕事的加以披露,這種無力感弄得我們很難過。
可是,一年多過去之後,那種無力和難過的感覺,好像漸漸疏遠了。截稿時,我們還是看到很多不公不義,還是看到不少亂判的、亂起訴的,但是,我們好像不再那麼難過!
我們不解,是因為我們變得冷靜?還是,我們麻木了?
其實,都不是,是我們找到目標,我們認為,只有讓人民參加審判,才能改變台灣司法的惡化,人因為有目標,而不 畏路遙,我們將用版面不斷訴求與推動,台灣人民要有審判權!(詳見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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