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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集團 追債徵信高手

法律商戰致勝秘笈 自家拳法+外家拳法+徵信部隊


六月初,涉及遠航掏空案的遠航前董事長崔湧棄保潛逃,眾多遠航債權人除了憤怒,也擔憂自己的錢要不回來,市場人士開始佩服,去年曾想參與遠航經營的遠雄集團,能在投入短短一個月就急流勇退的敏銳嗅覺。




「其實,我們不是會算命,而是做好了所有該做的徵信與調查,這全是法務部門的功勞!」遠雄公共事務室副總經理蔡宗易說。
原來,遠雄法務的「資料搜尋」與「企業徵信」,已經到了「海內外通吃」的地步。崔湧案,遠雄逃過一劫的關鍵處,就是在於,他們當時查資料,查到國外,查到美國去!
蔡宗易說,他們的法務從崔湧的英文名字「Stephen Tsuei」到美國的資料庫查詢,發現崔湧在美國有多筆的地籍資料,包括紐約、舊金山、曼哈頓都有他的房地產。
為什麼崔湧個人在美國有錢,有房地產,就不能投資?這和社會大 眾的認知,似乎有所出入,大家都喜歡投資有錢人不是嗎?
這是怎麼解讀的呢?
一般經驗,投資不是看有沒有錢,而是看有沒有風險?崔湧,是一個已經被起訴掏空背信的被告,依過去的經驗,台灣重大經濟犯、具有雙重國籍者,大部分都會棄保潛逃,例如王又曾、陳由豪都是很明顯的例子,所以他們研判,崔湧就算判刑,也有棄保潛逃的可能性,所以即便當時外界看好兩岸直航的商機,「遠雄」還是決定不玩「遠航」,現在看起來,的確是個明智的抉擇。
懂不懂得利用資訊,會不會解讀,在「遠航」這個投資案子中,一來一往,沒有虧就是賺的算術裡,相差的金額是以千萬元、億元在計算。
遠雄成立三十年來,事業體越來越多,橫跨壽險、營造、建築、觀光、甚至是航空貿易港區,各種事業的不同與差異,愈來愈大,就在這種事業體不斷成長與膨脹的過程中,遠雄集團想要抓住的東西,愈來愈多,同時,遠雄的「法務」部門就像是古代拳腳師傅,在練功夫般,不停地練習紮馬步!
遠雄集團練法律功夫的步數,也是自創一格,有「自家拳法」,也有「外家拳法」,路數不拘那一門那一派,招數更是無限衍生,被打敗,也沒有關係,只要能夠從中學到新功夫。
目前,「遠雄」整個法務練功房,大約只有十多人的編制,這是「自家拳法」的培訓所,未來還會視各個專業領域不斷的增加。
公司的專任法務人才,是公司要培養「自家拳法」的功夫人才,但是,只有或是只會「自家拳法」,絕不足以應付時時刻刻可能出現的眾多外敵,所以,還要找些「外聘」律師,找「外聘」律師,當然就是要借重「外家拳法」的不同路數,最後,還要加上「精準」的徵信,這才是上市公司該有的法務運作模式,遠雄集團經過多年實戰學習以及不斷修正之後,如此體認著。
這一套模式,是遠雄從營造與建築業起家,歷經了二次嚴重的失敗,才能獲得的寶貴經驗。
外界都知道,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出身寒微,書也念得不多,在公司的公開說明書和年報上,趙藤雄不像其他的公司負責人矯情的填上某某大學榮譽博士等等的學歷,「苗栗初中」四個字,短短道盡了他的前半生困苦失學,和後半生商場歷練的自信。
趙藤雄在2005年七月,因「巨蛋綁標」風波和台北市政府槓上,說了這麼一番人們印象深刻的話:「如果市府最後要讓巨蛋廢標,我會採取一連串求償動作。包括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行政救濟、國家賠償,甚至要提國際訴訟,範圍涵蓋刑事、民事訴訟!」。
不只放話,甚至,還信心滿滿,趙藤雄的結論強調:「這些求償要成立都非常容易」。
這一席話,讓所有媒體與民眾為之一亮,原來經過幾十年商場的洗禮,趙藤雄在法律的專業領域,也下了一番苦功,他十分清楚的瞭解和掌握BOT案的商戰訴訟該怎麼打,這些法律的專業,是來自於趙藤雄親自與法律部門每週開會,與外聘律師一次又一次反覆腦力激盪的結果。
趙藤雄重視法務部門,和他創業第一次被倒了390萬元的天價,有很大的關係。趙藤雄出身苗栗鄉下,初中畢業就隨著泥水工匠學藝。 1967年,他帶著一件棉被、一支電風扇、一個皮箱和母親送的十幾斤米,與向朋友借來的300元,和太太攜手離開後龍,到台北打天下。
一開始趙藤雄四處找工作,有工就打,因為過去紮實的工作訓練,到台北只當了15天小工就升格為師傅,一個月後成為工頭,45天成為承包商。但在這一路順遂的當中,也隱藏著風險危機,1968年,趙藤雄承包公教住宅被倒帳390萬元,當時松山地區的房子一戶是18萬元,這樣一個天文數字的背債讓趙藤雄幾乎無以度日,家中無錢買米下鍋,每天靠饅頭充飢度日,一下子暴瘦到49公斤。
「董事長常說,當時他如果懂得和承包商訂一份完整又能保護自己的契約,就不會那麼慘,而且,當時他也不懂什麼假扣押等等的法律手段,先去保護自己的債權!」蔡宗易說。不過有失必有得,趙藤雄日後在承包工程的時候,特別注意合約的制定與簽署,他開始懂得向懂法律的友人討教契約的擬定,甚至不惜掏錢請教專業的律師和代書,「他知道自己書念的不多,遇到專業的事情,找專業的律師和代書就沒錯。
為了償還390萬元的天價債務,趙藤雄自己找地,和地主合建房子來還錢,沒有錢請律師和代書寫合約,趙藤雄一切自己來,參考別人的合約,一個字一個字寫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再與對方地主談判。
在這段重新出發的日子裡,趙藤雄瞭解到一份完整而詳細的合約,不僅能保障雙方的權益,將來有了糾紛鬧上法院,也有個判斷的依據。
趙藤雄還記得當時買賣房屋與土地,並沒有像今日所謂的「定型化契約」可以參考,記性甚好的他乾脆將所有的合約全數整理歸檔,往後他需要什麼樣的合約,就可以拿出來使用,久而久之,契約內容趙藤雄不需要調取檔案,自己都能信手拈來,不需假手律師或代書。
一般人不瞭解,以為蓋房子不需要法律專業,其實最需要民法專業的,就是像遠雄這樣的建設公司。蔡宗易說,蓋一棟房子,得和做水電的、做機電的、地主、建築師、甚至是發給建照的主管機關,林林總總簽訂超過二十份以上的合約,如果再加上最終端的消費者,可能遠超過三十份,每一份合約,都包含了許多的專業領域知識。
例如訂立水電工程合約時,就要將設計配線圖、施工圖及施工的標準程序訂定清楚,沒有幾個公司內部的法務根本做不來。有鑑於此,再加上過去曾有被倒債的失敗經驗,趙藤雄在公司創立初期,就執意要成立法務部門,因為他很清楚,契約的訂立成敗,攸關著公司的存亡,也關係著能不能確保自己債權。
公司上市之後,遠雄建設的五董三監,在趙藤雄的要求下,竟有兩名董事與一名獨立監察人具有法律背景,其中獨立董事張正勝、監察人王偉程、蔡調彰都是台大法律系出身,趙藤雄認為,這樣才能監督董事會的運作,對公司的各種法律問題,也有諮詢的功能。
業界對遠雄制訂合約的功力,迄今仍津津樂道,尤其是台北市政府當初與遠雄在95年10月3日,簽訂的那份「台北巨蛋興建營運契約」。
這份契約,被許多台北市議員批評為台北市政府圖利遠雄,是一份「喪權辱國」的合約,但同業認為,契約內容訂立的條文之細、但書之多,無人能出其右,在同樣做BOT案的建設公司中,只有遠雄的法務有這樣的能力,寫出如此完備的契約,迄今,這份契約仍被許多建設公司奉為典範,極具參考的價值。
由巨蛋衍生出來的,還不止彰顯遠雄指定契約的功力,事實上,遠雄還因此事件向行政院公共工程程委員會提起訴願勝訴!
這場官司,經過一年八個月來來回回攻防,最後法院判市政府敗訴,市府甄審委員會只得乖乖同意遠雄更換協力廠商。
以往在這種大型的BOT案中,「告官」勝訴的情況幾乎不可能發生,但遠雄卻打贏了台北市政府,「那是因為,早在此案發生之前,遠雄的法務已經會同律師,打過好幾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有了前幾次的經驗,知道怎麼打才有勝算。」蔡宗易透露。
實際到行政法院的網站查詢,遠雄及其旗下的多家子公司,的確在巨蛋案爆發前,就已經打過各式各樣的「行政訴訟」,有的是「徵收土地」的行政爭訟,有的是「稅務」的行政爭訟,也有「遷移補償金」的行政爭訟,總之,各式各樣的行政訴訟,在網站上,確實可以看到,遠雄實戰經驗豐富。
蔡宗易說,趙藤雄從不在意案子的「輸贏」。
重要的是在每一場戰役中,他要求法務人員能累積「戰鬥值」。
要能學到各式各樣的法律攻防,而趙藤雄自己則喜歡在開會時扮演對造,提出種種的疑問給法務。
因為他認為,自己會提的問題,也就是對方所關心的議題,打官司的目的,在事前沙盤推演時,能瞭解對造的想法及邏輯,贏不贏沒關係,每多打一個訴訟,就瞭解對造多一點。商場上的戰爭講究動燭先機,訴訟的過程對遠雄來說,也是一種事先預知敵情的方法。
事實上,遠雄預知「敵情」的方法,不是只有內部沙盤推演很用心而已,更厲害的地方是他們的「徵信」。
除了前述的「國外徵信」之外,國內的「企業徵信」遠雄集團也很拿手。
遠雄是建設公司出身,建設公司買地,一買就是好幾個「億」,資本額不夠雄厚,根本玩不起來。但這也代表著當資金投入時,必須比其他行業更為謹慎小心,免得誤踩地雷。
誠然,如果買到不能脫手的爛地, 想脫手脫不掉的痛苦,是會要人命的。
遠雄法務要做的徵信,就是幫公司「打探敵情」。
他們扮演的是企業徵信的角色,舉凡公司要買進土地、與工程公司簽訂合約、對賴帳不付款的對造,都有用到企業徵信的時候。遠雄會利用各種管道蒐集敵情,利如「地政資料查詢」、或與各家銀行打好關係,打探對方的信用狀況,同時也和徵信業者合作。「我們的法務,在公司買進土地時,都會組小蜜蜂車隊,到現場勘查多次,做所謂的『田野調查』,一塊地好不好,不能只看帳面上的價值,不能只看地政事務所的圖。附近鄰居的觀感、整體區域的動線,無一不是考量的重點,附近鄰地有沒有訴訟,也是必須打聽的消息之一。」
遠雄以廠辦起家,蓋這種立體的廠辦,交通很重要,尤其要配合中小型企業機動性高的特質,因此,附近的交通路線、巷道寬度等問題,或是附近鄰舍會不會亂停車,都會影響他們買地的規劃意願。
當年,台北市政府將內湖從六期輕工業區變更為內湖工業園區,他們的「法務小蜜蜂」就曾經到一塊地勘查,發現附近的鄰舍常常亂停車,巷道也過於狹窄,因此決定不買,「免得蓋好以後,住戶搬進去怨聲載道,壞了自己的名聲。」
而打聽蒐集對造的信用狀況,則不只是做『田野調查』這種苦工而已,還得靠關係打聽。
遠雄最常碰到的,就是對造賴帳,碰到這種對方賴帳的官司,除了寫支付命令外,還要去打聽對造有無任和不動產或動產可以假扣押。
蔡宗易說,法務部門是唯一出公司不需報告的單位,因為他們常常得機動性的去查探對造的不動產,有回,就因法務的機警,恰巧到對造的公司巡邏,發現對方竟然正在搬家大清倉,趕緊回公司在同日聲請假扣押,才及早制止了對方惡意脫產的動作。
1993年,趙藤雄以個人名義投資了「中興人壽」,初期只是個人投資,2000年見對方經營績效不佳,索性自己跳下去做,並更名為「遠雄人壽」,「從那天開始,遠雄的法務就很苦命,多了許多的功課要做。」
蔡宗易說。由於壽險公司的法規和以往經營建設公司大不相同,為節省學習時間,遠雄委託不少專家進行在職訓練,也請了很多對保險訴訟學有專精的律師和公司的法務一起開會,甚至趙藤雄本人,也來聆聽幾次課程。
1997年,趙藤雄又投資了花蓮海洋公園,表面上看起來,這是件和以往相同的「營造案」,沒想到,實際「跳下去」經營後,才知道經營旅遊和蓋房子的法務領域大不相同。蔡宗易說,為了購買園裡的動物,例如海豹、海獅等等,遠雄的法務還開始研究這些生物,研究購買這些動物需要訂立的契約怎麼打,等契約寫完,負責的法務都成了海洋動物專家!
蔡宗易說,遠雄法務打過和本業最沒關係的,就是一樁被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告的「侵害著作權」一案,趙藤雄被協會指控兩次在海洋公園的電視牆及其他公開場所,播放協會管裡的音樂著作,因而被控告違反著作權。
身經百戰的趙藤雄,生平頭一回被告違反著作權,「其實他沒有很生氣,只是要法務好好的藉此機會,來研究違反著作權法的訴訟要怎麼打?」蔡宗易說。
前一陣子,外界對趙藤雄討論最熱烈的話題,就是他登報對前王永慶女婿劉培森道歉的事情。整起事件,肇因於遠雄承接了松山菸廠的BOT案,雙方意見不合,才會有一番大爭執。也許有的人認為,何必為了這種「妨害名譽」的小案子,鬧得滿城風雨,最後還打輸了,很沒面子。
但趙藤雄並不是這麼認為,趙藤雄認為,斯可忍,孰不可忍,他身邊的人形容,有時話到了嘴邊,心直口快的他會顧不得形象。
當然,爭執過後,趙藤雄還是丟給法務部門那句老話:「剛好可以藉此機會,來研究妨害名譽的官司該怎麼打?」
於是,在遠雄跨足事業越來越多元化,與老闆涉及的訴訟也越來越多元化兩個因素下,遠雄的法務部門,實力也就越來越不可小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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