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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鋕銘 陳銘峰 鄭世揚 三檢察官 脅迫關說 枉法不追訴 縱放殺人
院方指出 黃世銘不但不追究 還利用人事權予以調升 以報答圍勢之功
檢察總長黃世銘,在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子關說」事件傳出時,馬上下令檢方發動刑事偵查權,要追究蕭仰歸法官以及高院法官高明哲是否涉及刑責,但是,比起上述二法官更為嚴重的關說行為,發生在主任檢察官陳鋕銘身上,黃世銘總長不但不處分不追究,甚至,還利用總長掌握的人事權,將在九月一日讓陳鋕銘從「雲林主任檢察官」如願調回「台南」擔任「主任檢察官」!
院方有人很不客氣地指出,黃世銘總長會如此迥護與包庇陳鋕銘主任檢察官,主要是要「報答」陳鋕銘的人情,因為,陳鋕銘一直利用「檢改會召集人」的身份,作為黃世銘的「外圍」圍勢份子,為黃世銘的「升官」氛圍打拚,營造媒體聲勢(多年前就以檢改會之名,召集少數人,作成「評分第一名」之總長人選等等),因此,就算陳鋕銘有任何不法,黃世銘也要加以掩護,以為「報答」。
也因為這種為了「報答」以至「包庇」的聯想,讓院方不少人士認定,黃世銘總長專門「只打院方」,並刻意「縱容檢方」,也就是所謂的「辦院不辦檢」。
或許,就因為黃世銘總長在面對同樣是「關說惡行」時,表現的偏頗行為,確實太過明顯,就連檢方自己人的資深官員,都看不下去,有人甚至私下以「司法之恥」加以形容,他們咸認,法律人不可如此沒有是非。
陳鋕銘的關說惡行,除了檢方論壇上,已經披露多時的「車震」事件(在車上和立委柯建銘談案情)之外,還有他的親戚涉及車禍案件,他向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關說」之事。
陳誌銘 強烈要求 曾勁元 不要查辦
關說車禍事件,陳鋕銘辯稱,已經結案(緩起訴生效)才表示意見,但其說法並未獲得認同,網路上批評與質疑:「你說當時承辦檢察官緩起訴書已經生效」一詞,根本是唬弄之詞,關鍵在於,是否已經「送閱」、是否已經「公告」,這些內行人最清楚的重點,全都語焉不詳,要解釋就應該把具體細節說清楚、講明白,不要講一些空話。
其實,網路上的發言和質疑,並未掌握真正陳鋕銘的「關說痛處」,陳鋕銘最為嚴重且具體留下証據的是,他從台南地檢署多次發出電子信件,向士林的檢察官曾勁元「強力關說」涉及偽証的女子張瑋津(有詐欺前科、累犯),要求曾勁元檢察官放手,不要再辦下去!
陳鋕銘不只多次強烈向曾勁元檢察官要求不要辦張瑋津偽証罪,甚至,還向曾勁元檢察官「闡明」張瑋津不好惹。
最後,陳鋕銘見曾勁元屢勸不聽,乾脆出言恐嚇,直接了當「警告」曾勁元檢察官,如果再辦下去,他很替曾檢擔心,曾檢的太太及小孩,也會受到「牽扯」。
陳鋕銘見發信恐嚇承辦張瑋津的檢察官曾勁元還不肯罷休,甚至,進一步找上士林地檢署檢察長蔡清祥,要求蔡清祥將該案子移轉給別人承辦。
強力關說 留證據 非親非故 又為何
據了解,資深司法官員看過「陳鋕銘關說張瑋津」的信件內容之後,多表示陳鋕銘留下的電子信件証據,確實是會構成「妨害公務」罪。
因為,曾勁元檢察官是在承辦追究張瑋津偽証案,陳鋕銘出言恐嚇,是屬於刑法的「舉動犯」,只要有這種行為,就成立犯罪,不需要像一般恐嚇罪,還要當事人心生畏懼才算的實質犯。
據了解,曾勁元曾以此向監察院提出檢舉,但是,監察院裡面,陳鋕銘有台南監委錢林慧君為其「迥避」,該案最後不了了之。
有多位曾勁元檢察官的友人,鼓勵曾勁元檢察官將關說証據準備齊全,正式提出告訴,看看案子會不會被吃掉,或是壓下來?
不過,曾勁元的家人認為,他已經被「惡鬥」記過兩次,現在他們一家人只希望日子低調一點,平安簡單,不要去惹當權派。
曾勁元本人對於是否對陳鋕銘主任檢察官提出「關說」告訴(妨害公務

他送80萬 被嫌少退款 重判10個月
曾經爆料送「六百萬元」給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幫忙「擺平」官司的商人梁柏勳,七月十四日,再次具狀,陳述他被陳榮和審判長索賄內幕,根據梁柏勳的陳述,陳榮和透過律師,向他索賄三百萬,答應可以改判六個月,讓他易科罰金,不用進監,他送了八十萬,被嫌少退款,案子也因此被判十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將要入監執行。
梁柏勳被「索賄」的刑事案件,是因為和前立委蔡豪,一起幫助中興銀行總經理王宣仁偷渡,而被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判刑。
梁柏勳描述他被索賄的經過,大致如下:
梁柏勳因違反出入境案,被地院判刑一年,上訴高院,審判長原是楊炳禎,可是,第二次開庭時,卻換了新的審判長─陳榮和,梁柏勳開庭時,一再主張,本案共同被告王宣仁,應到庭接受詰問,陳榮和審判長不同意,並進行辯論終結,梁柏勳很緊張,就找賴姓律師及李姓律師,商討對策,梁被告知要送錢給陳榮和才有機會,梁立刻送了八十萬元。
但是,事隔幾天,得到的回話是,案子已經評議,刑期是十個月,並教梁要提出再開辯論之聲請,而且強調,要用親筆寫,理由要寫父母身體不好,近況不佳等等,一切順利,刑期可以減為六個月。
同時,原來送的八十萬元,被全 數退回。
梁聽話,依照交代,親筆寫的狀子一遞出,果然真如傳話律師所言,四月十四日「裁定」再開辯論(裁定法官為:陳榮和、彭政章、黃斯偉)。
律師傳話 索賄後 陳榮和 變得親切
且據梁柏勳形容,再開辯論庭時,審判長陳榮和態度變得很親切和藹,更不可思議的是,開庭前一天,律師並傳話,要梁柏勳記得「低調」,要承認有部份錯誤等等。
「再開辯論」之後,梁再去找律師,律師告訴他,八十萬是不夠的,大約要三百萬才可以成功
黃徵男所長,在人犯管理方面,似乎是有幾分特異功能!多年獄政管理實務經驗,受刑人口耳之間,流傳他的傳奇小故事,多到說不完。
曾經多次脫逃記錄的人犯,再次回籠,監所竟然沒有發現,黃徵男一眼瞄到,馬上交代,依法上腳鐐,免得又被脫逃。
電視名嘴汪笨湖,曾因票據法英雄落難入獄,到現在,汪看到黃徵男,還是很有禮貌的叫黃徵男:「長官」。
曾經,有一回,外界邀請黃徵男去演講,請他談人犯走私違禁品進入監所之內的各種手法與心理,本來,這個題目對他 而言,根本就是閉著眼睛都可以講的比誰還要精彩的題目,但是,他總覺得,走私手法,日新月異,最好還是再親身訪談一下,以 免內容顯得過時。
結果, 他隨便點名幾位老人犯,問問看,最近,有什麼新的走私手法?
得到的答案,真的讓他也吃一驚,一位老人犯,一再回籠,一看到黃徵男,就說認識「老長官」,會知無不言。
該老犯 說,最新的走私手法有兩個比較特殊,一個給受刑人送菜時,用安非他命炒蛋,監所檢查不出來,裡面的人也可以趁機過毒癮,另一個是送炖 豬腳,在大骨裡頭暗藏毒品,吃完豬腳,再挖骨髓,就可挖到毒品享用。
黃所長 將他多年體驗與智慧,寫成一本「21世 紀監獄學」內容長達四、五十萬字,集結「理論」、「實務」與「對策」三大領域。
即將退休的矯正人員訓練所所長黃徵男,在管理監獄、看守所方面的權威性,不論是學術、或是實務,都堪稱是「泰斗」級人物。

從事獄政主管工作長達四十年的矯正人員訓練所所長黃徵男,觀察台灣獄政近年來變化,在他臨退休之際,憂心忡忡的提出警語,台灣如果不早 日打造「超高度安全管理監獄」,最快,在2013年以後,將會爆發嚴重的大型監獄暴動!
黃所長 指出,台灣監獄裡頭的「人犯結構」,正在急遽變化,加上各種法律修改及假釋犯延長假釋期限效應等等種種因素相加總,可以預見的是,在 未來三、五年後,這種改變和人犯的心理難以調適,將會開始衝擊現行的獄政管理方式和模式。
黃所長以他個人多年來,親自在第一線從事獄政管理的經驗指出,如果政府不早為規劃,儘速興建「低人力、高科技」管 理的特殊監獄,也就是所謂的「超高度安全管理監獄」,一旦到時發生暴動,它的問題可能就不是單純「挾持」而已,恐怕會有更為嚴重的人 命問題。
就如電影片名「超完美風暴」的形容,這個可以預見的「超完美獄政風暴」之可能出現,主要原因是它正在「結合」了 幾個重要且罕見的因素。
第一, 刑法在2005年大修,其中,除了採取「一 罪一罰」之不斷加計罪罰之外,有關「假釋」的部份,更是大幅修改「期限」,原本,「無期徒刑」只要服刑滿十年,就可以聲請假釋,民 國九十四年的修法,一口氣就從「10年」 改為「25年」,而 累犯也從原本的服刑「二分之一」改為服刑「三分之二」才得提報假釋。這一改,對法條而言,動到的文字不超過十五個字,但是,對無期徒 刑的受刑人而言,要在牢裡的歲月,卻是多出15年, 若要計算日子,更是長達5478天, 其中,還要加計至少多了三個閏年在內的三天!
第二, 官司要到「三審定讞」,原 「被告」的身份,才會確定轉成「受刑人」,開始服刑計算日子。2005年法律修改之後,當時的被告要到官司打完三審定讞,預計,至 少需要3、5年以上的時間,此外, 「受刑人」和「羈押的人犯」又不同,受刑人有「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可以援用,羈押人犯沒有,2005年修法時,「行刑累 進處遇條例」也跟著一起修,因此,受刑人受到的影響,也是要到開始服刑一段時間之後,才會發現他的「累進處遇」待遇不太一樣,那個時 候,他的心情才會馬上且嚴重受到影響,在這之前,不會有受刑人「提早」去煩惱去擔憂的,但是,這種「心情影響」會是強烈的、集體的且 嚴重的,因為那關係到他們每個人的「未來自由」。
第三, 社會勞動服務法的通過之後, 短期刑的人犯勢必會減少,今後,監獄裡頭的人犯,會朝著「重刑犯」、「長期犯」、「累犯」等之類型的趨勢集中,這種人犯的「服刑心 理」和「犯罪心態」以及牢裡的行為模式,都和一般人或短期刑人犯,有所差異性,在管理上,也必須有不同之手段和不同之舍房才行,要 減輕獄政管理的人力負擔,非有重新設計打造的「超高度安全管理」之監獄不可。
第四, 台灣的兵役制度,將從「徵兵 制」改為「募兵制」,這一制度的改變,受到很大衝擊的單位之一,就是監獄、看守所,因為,獄政管理人力長期以來,一直就是很吃緊,幸 好還有「替代役」的「人力」可以支持補充,將來「徵兵制」取消之後,沒有「替代役」的短期支援人力可以上場幫忙,管理人力 會出現嚴重破洞,這一破洞的填補,如果不提早安排,人力的疏忽,往往是出亂子的根源。
「法 律遊戲規則改變」、「服刑期延長」、「人犯結構改變」、「短期人力欠缺」幾個重要因素加在一起,組合成一個可以預見的「超完美獄政風 暴」將在2013年 以後出現!
黃徵男所長,警官學校第一屆開辦獄政系,就投身獄政,在那之前,台灣的監所,幾乎是沒有任何專業人士或科班出身的官員,在 從事獄政管理工作,放眼看去,全是當年國民黨慌亂撤退中,「拉伕式」、「佔缺式」的人員充斥,各種惡行惡狀的牢頭獄卒傳言,繪聲繪影 的吃人黑幕,讓政府不得不,下定決心,展開人才培養,黃所長就是這批人才的首選。
當政府發現,獄政管理確實需要專業人才,決定進一步培養更高階的研究人才,而成立研究所時,黃徵男又是獄政研究 所第一屆的研究生,他的一生都在研究和從事獄政管理之專業領域。
除了擔任過短期法院觀護人之外,從戒嚴時期開始,黃徵男就幹過綠島監獄的秘書長、並先後擔任過花蓮、台南的看守 所所長,武陵外役監獄副典獄長,綠島、雲林、台南等監獄典獄長,國內絕大多數的重刑犯、長期犯,都曾經在他的管理之下,乖乖服刑,甚 至,他還曾面對整座監獄的上千人犯,「採取分波集體行動」,一波一波發動「罷買」、「罷工」、「罷吃」,一起對抗他的管理 及領導,而驚動了整個法務部!
由於豐富的獄政管理經驗,加上1996年11月19日,新竹少年監獄爆發管理員被受刑人挾持之暴動事件,整 座監獄的囚情,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加上當時的立委謝啟大,在瀕臨「危機談判」轉為「安全掌控」之際,堅持進入參訪,一時之間,囚情受 到刺激與鼓舞,再次引爆更嚴重之失控,讓整座監獄淪陷長達二、三日,甚至,還引起連鎖效應,台中監獄差一點,也因為訛傳人犯被打死 (事實上是心臟病發作)而跟進,採取暴動對抗。
這起暴動是繼1982年 以來,最為驚心駭人的事件。
整起事件讓法務部警覺獄政管理的重要與不可失控,並下令全面整備獄政管理及衝突防範,在這種時刻之下,黃 徵男典獄長是部長指定的不二人選,1997年,黃 徵男正式出馬接掌國內最高的獄政主管:監所司司長(後改名為矯正司司長),讓監所不再發生暴動,讓監所不再失控。
黃徵男接任之後,立刻著手成立「靖安小組」,這個小組的功能,有點類似「屯田制」,平時,小組的每個成員都還是 在自己監所的崗位上,一旦有事,受到徵召命令,就是火速趕到「出事現場」(有狀況的監所)。
監所管理一旦有狀況,勢必要靠「強勢人力」才能制壓,又,監所會失控,往往是平日管理上,就有鬆懈或值得檢討之處,因此,一 旦有事,最好不要再用熟臉孔,最好是找「有經驗的外力」支援,這種「有經驗的外力」支援之來源,現成的就是「別的監所」之管理人員!
所以,要有「機動能力」來「制壓」監所暴動的最好部隊,黃徵男打的主意就是從各地監所現成的人力,去進行培養,去 進行訓練!
但是,要培養和訓練最大的困難是,各地監所的管理人力,每個人每天都有現成的工作和任務要執行,且規劃需求的人力,至 少要有四百人以上,才能進行替手接管與鎮壓。
黃徵男為了實現這個「靖安小組」,特別制訂了一個「八年抗戰」計劃,他將各地監所的人員,先行編組,安排任務,然 後再決定課程,這些「先期作業」都擬定之後,再開始「安排時間」,輪流調訓各地官員,每兩年訓練一期,每期一百人,分成八年,共有四 百人。
這四百人都是受過任務編組的訓練,只要上面一聲令下,吹哨集合,隨時可以有多達四百個人力,可以進行「替手接管」與「鎮壓 制暴」之特殊任務。
這套訓練,原本是要讓高層官員可以安心,監所不會 再有暴動,就算有暴動,也能在最短的時間之內,重新掌握囚情,讓一切恢復秩序,只是,當時計劃的原創者,為什麼又推翻了原 定的信心?
原因很簡單,時代進步,就像食物也有賞味期限一樣,什麼事情都會「過期」、「逾期」的問題,當年集訓的人力,安 排的課程,經過十多年的物換星移,很可能人老了,人走了,內容舊了,知識也都過期了!
問題,老是隨著時代的不同,改變型態,重新出現,監獄裡頭龍蛇混雜,隨時都有可能出問題。
面對監獄鬧事,黃徵男所長的獄政生涯中,最為驚險刺激的一次經驗,是民國七十六年,他接任雲林監獄典獄長時,受 刑人針對他的嚴格管理手法,展開長達好幾個月的「三罷行動」,企圖逼迫黃徵男典獄長放鬆管理,讓他們日子「好過」,在那場 苦戰之中,如果黃徵男落敗,他在監所界,將永遠無法再當主管,將從此留下笑柄,且助長受刑人氣焰,使日後的獄政管理更形困難。
在他到任雲林監獄典獄長之前,該監的管理鬆散程度,全國聞名,又,該監是煙毒專監,以收容煙毒犯為主,據黃徵男監獄長回 憶,他報到之後,被他查緝出來的煙毒走私入監的管道,高達五十多種管道,也就是說,各式各樣的矇混藏匿方式,逃避檢查,進 入監獄的毒品,有幾十種途徑,這麼可怕的氾濫管道,無異是說,人犯在監所裡面,只要有錢,幾乎是天天都還可以吸食毒品!
黃徵男當時不能容忍這種事情,他一聲令下,全面查禁毒品走私,務必作到滴粉不漏!
這令一下,整座監獄的日子,雖然進入「規矩」,但是過慣了「不規矩」日子的人犯,可就難過而亟思反彈對抗。
受刑人私下集體討論,商定了三大對抗行動,第一波是「罷買行動」,集體「拒絕購買」監獄裡頭「福利社」的東西。
早年,監獄管理人員薪資差,唯一合法的「外快」,就是靠「福利社的分紅」,因為人犯在監獄裡,有錢也無法自由享用,被 限定只能在「福利社」購買及消費(當年還可以花錢,要求福利社,給自己加菜),如果人犯都不跟福利社買東西,管理員的「外快」馬上會 受影響,雲林監獄受刑人打算用這一招,逼迫黃徵男和他們妥協。
沒想到,黃徵男見狀,乾脆下令,關閉福利社。
反正,福利社的分紅,他本來就不喜歡。而且,沒有福利社,受刑人比管理員還難過。有錢沒有東西買,有錢的受刑人比誰都難過。帶頭的人犯眼見這一招不管用,就再使出第二招─「集體罷工」。
受刑人依規定,每天要到工廠工作,上千個人犯,約定好日子,突然採取集體行動,發動攻勢那天,所有的人犯到了工廠之後,,全 部不動手,完全不工作,就是坐在工廠,手不動工!
這種情景從未出現,嚇壞不少管理員,馬上通報典獄長黃徵男,黃徵男顯然有備而來,不但不為而懼,還立刻發出指令,告 訴所有受刑人,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在工廠裡不工作,屬於違規行為,違規行為成立,將會進行積點扣分,分數被扣,就影響受刑人累進處 遇及提早假釋之機會,希望受刑人注意,附和錯誤的集體行為,將來付出代價的,是自己個人的自由。
指令下達之後,要求各單位管理人員,分進合擊,抒通意志軟弱與容易配合的受刑人開始動工。
於是,一場外人很難想像的監獄人犯「集體罷工」的畫面,就在黃徵男的機警應變之下,消失無蹤。
監獄裡帶頭使壞的份子,在監獄裡面,成天無所事事,滿腦子想的都是,如何帶頭使壞,建立帶頭地位。
兩次行動失敗,帶頭份子並不死心,繼續構思,如何再次出招,最後他們想到,「罷買」,會被關掉福利社,「罷工」,會被扣 分,那「罷吃」總可以吧!
帶頭份子下定主意,決定使出最後一招─「集體罷吃」。
經過每次失敗,這一次,他們痛定思痛,事先規劃詳細,在選定日子之前,對內事先通報,要大家事先準備餅乾,以便 私下偷吃;對外,事先找好假釋犯釋放的日子,讓釋放的人犯,到外面通風報信,找媒體、找黨部,配合施壓。
一切就緒之後,他們才發動「罷吃」!
發動當天,一到開飯時間,整座監獄就是集體不動筷子、不吃飯、不吃菜。他們打算用這一招,逼迫黃徵男就範,他們的算盤是:不吃飯,總不能「處分」、「扣分」或是以後不給飯吃吧!
這一波行動,對黃徵男而言,真是一場硬戰,「罷吃」這一招,確實不好應付,加上帶頭份子充份佈局,裡應外合,連法務部都收到消息,不停 打電話關心情勢。
黃徵男只有沈著應對一途,先是安定長官,闡明一、兩天不吃飯,不會有健康的問題,且囚情都在掌握中,不會失控,並 暗示這一關鍵時刻,如果棄守,以後的雲林監獄,就再也無法好好管理了!
另一方面,黃徵男典獄長也開始收集情資,了解是誰在幕後策劃,同時,宣佈要讓受刑人正式對話,希望各舍房推派代表,進行對 話。
檯面上,一邊對話,檯面下,一邊軟化。
正式推派出來的舍房代表,和典獄長進行對話,沒有浮上檯面的「代表」(暗中策劃主謀),也要分頭找出,黃徵男典獄長雙管其 下,一點都不能含糊。
在談判過程中,黃徵男典獄長立場鮮明。有理的建議,馬上採納;無理的要求,明白拒絕。不能因為是集體對抗,就想先求得一時妥協,而虛以委蛇。
黃徵男同時曉以大義,以往的錯誤放任,不表示那是正確,面對今後的正確,也沒有必要反對,正確的管理方式,對大 家都有利,再說,毒品在監所內部流竄,對所有的人犯,都是不好也是不對。
堅定的立場、睿智的折衝、明快的反應、加上多年的專業訓練,黃徵男終於搞定了全國最難管理的雲林監獄,這一仗,不 但讓雲林監獄從此擺脫了「毒品天堂」的惡名,也確立了他在所有受刑人心中的地位,知道他是一位正派且有智慧的典獄長,在他手下服刑, 邪不勝正,乖乖遵守規定服刑,才是正途。
「三罷行動」,考驗了正邪的對立,也考驗了黃徵男的能力,經過那一役,法務部了解到,黃徵男的實力。
10年 後,法務部找他,接掌主管全國監所的司長。因為在那之前的一年,新竹少年監獄暴動,囚情失控。對付暴動最有經驗的他,成了司長的不二 人選。
1944年 生的黃徵男,到2010年 七月十六日,正好服務滿四十年,四十年來,他為台灣的獄政管理,建立防暴制度,培養優秀人才,他為他的公務員生涯劃下一個 美好的句點,退休後,打算到南部鄉下,過他的鄉間隱居之閒逸生活,臨退之前,他還是心繫獄政管理,他擔心人犯結構的改變,將 會潛伏新的暴動危機。